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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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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 痕迹鉴定介绍
痕迹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痕迹检验学的理论、方法和专门知识,对痕迹物证进行勘验提取,并对其性质、状况及其形成痕迹的同一性、形成原因、形成过程、相互关系等进行检验检测、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。
所谓痕迹物证是能够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。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,在交通事故中一般为车辆、散落物,以及留有事故痕迹的物品等。
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包括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;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;交通事故痕迹鉴定;车辆速度鉴定;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等。
u 痕迹鉴定项目
1、车辆技术状况鉴定
包括判断涉案车辆的类型(如机动车、非机动车);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;判断车辆相关技术状况或性能的符合性(如制动系、转向系、行驶系、灯光、信号装置等)。
2、交通事故痕迹鉴定
包括通过对涉案车辆检查,对涉案车辆、交通设施、人员及穿戴物等为承痕体、造痕体的痕迹和整体分离痕迹进行检验分析,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、法医学鉴定等结果,判断度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,包括是否发生过接触碰撞、接触碰撞部位和形志等。
3、车辆速度鉴定
运用动力学、运动学、经验公式、模拟实验等方法,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和资料,视频图像、车辆行驶记录信息等,判断事故瞬间速度(如碰撞、倾覆或坠落等瞬间的速度),采取避险措施时的速度(如采取制动、转向等避险措施时的速度),在某段距离、时间或过程的平均行驶速度及速度变化状态等。
4、交通事故痕迹物证综合鉴定
基于以上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项目的检验鉴定结果,必要时结合交通事故微量物证鉴定、声像资料鉴定、法医学鉴定等结果,综合判断涉案人员、车辆、设施等交通要素在事故过程中的状态、痕迹物证形成过程及原因等,包括交通行为方式,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、事故车辆起火原因,轮胎破损原因等。
u 鉴定材料:
(1)鉴定委托书
(2)交通事故现场图
(3)现场图补充说明(勘查笔录)
(4)现场照片、车辆照片
(5)车辆行驶本(车辆查询信息)
(6)现场监控/车载录像
(7)询问笔录
(8)其他相关材料
u 鉴定流程:委托—审查委托资料—鉴定受理—鉴定实施—出具报告